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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外審
為鼓勵教師投入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,教發中心訂有本校「教師教學實踐研究獎勵實施要點」,有關校內教學實踐研究獎勵徵件說明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專任、專案教師於115-1學期主授之正式課程,授課對象為大學部、碩士班(含在職專班)、博士班學生,每位教師於同一年度限申請一件。
二、申請程序及獎勵
(一)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9月30日止。
(二)申請程序:填寫申請計畫逕寄至教務處教發中心(ctldstu@pubmai;.nutn.edu.tw)。
(三)評選:以外審方式,由教務處邀請專業領域學者專家予以審查並提供相關建議。
(四)獎勵:凡經通過審查者,獎勵金8,000元。
三、配合事項:通過前開審查者,應於115年12月10日前繳交成果,並應於當年度年底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。獎勵金將於當年度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後核發獎勵金。
四、補充說明:凡獲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通過者,頒給獎勵金20,000元整;獲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績優計畫者,另頒給獎勵金40,000元整。
敬邀師長藉由申請校內計畫,獲外審委員修正建議,提前準備年底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
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案例:https://tpr.moe.edu.tw/achievement/pl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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