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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學習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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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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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辦法說明

(1)申請日期:以本中心公告之起訖時間(以文件資料送達為主,需包含申請人及主管核章)

(2)本校專任教師申請教學助理之課程資格:
    A.授課時數超過學分數之課程。
    B.實驗課程
    C.操作性課程
    D.遠距課程(需通過遠距課程委員會)
有關教學助理經費補助,得視本校當年度核定經費及申請件數調整之。

(3)須繳交資料:
A.教學計畫表 (請由E-course網站下載) 及 教學助理申請表
B.各系所彙整完畢後造冊一份連同申請資料送本中心,本中心審核完畢將再進行通知。

(4)申請相關規定與補助內容請參閱「國立臺南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」。

(5)若有不清楚之處,歡迎您來電詢問(分機792),謝謝您!

申請教學助理注意事項:

1.教學助理申請表欄中,有關預估人數欄位,請確實填寫。(攸關經費補助)
本校專任教師於申請教學助理時,請先依上次修課人數填報。新開課程請審慎預估可能修課人數,避免因修課人數不如預期而必須停聘
教學助理之情事。本中心於加退選結束後,再依實際修課人數核定。

2.申請教學助理之教師,雖通過審查,卻未開課、未按教學計畫表開課及修課人數未達補助範圍者,本中心將撤銷其獎助。

3.教學助理由該課程教師自行選任適當人選,以本校研究生為優先擔任,修課學生不得擔任該課程教學助理,若因課程性質特殊必須聘用大學部高年級學生者,得由開 課單位提出申請,經院級主管同意後進用。

4.教學助理至多可擔任兩門課程的教學助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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