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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學習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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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教師專業社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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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對象:本校專、兼任教師。每個教師專業社群成員至少4以上,由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,負責社群活動之規劃、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。每位教師可參加一個以上之教師社群。

二、申請表:請參附件一。

三、申請時間:113年2月29日(星期四)前。

四、執行期程:113年3月至113年6月。

四、申請流程:(擇一即可)

    (一)電子檔:填妥申請表並電子簽名後,將電子檔寄至教發中心信箱:ctldstu@pubmail.nutn.edu.tw

    (二)紙本:填妥申請表並簽名後逕送教發中心

五、補助內容:

   (一)申請審核通過之社群,每社群覈實補助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、印刷費、膳食費等,最高以1萬元為上限。

   (二)參與社群成果發表會之社群可獲1萬元獎勵金;若每社群成員全體出席成果發表會者,該社群可獲頒5仟元獎勵金。

   (三)鼓勵積極參與社群:參加社群期間同時有新開及續開英語授課者、或社群後於次學期新開全英語課程者,且該門課期末教學評量達4.0分(含)以上者,每門課頒給獎勵如下表。

學制

新開課程/每門

續開課程/每門

大學部

(含通識課)

獎勵金1萬5000元

獎勵金5000元

碩士班

獎勵金5000元

-

博士班

獎勵金5000元

-

       1.每人最多以獎勵2門課為限。

       2.全英語課程開設須符合本校「獎勵教師以全英語授課辦法」之規定。

六、注意事項:

    (一)獲經費補助社群至少研討5次,並作成成果紀錄。研討以可採面對面為主、採視訊為輔,惟視訊之次數不可過半。

    (二)需於規定期間繳交「教師專業社群成果報告」。成果報告需包括研討主題、時間、地點、出席者簽到表、照片、研討內容及相關成果等,並配合成果發表會中進行口頭發表。

    (三)經費使用及報支須符合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、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及「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」之規定辦理,並於規定期限檢送原始憑證辦理經費報支。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補助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規定辦理。

七、如有未盡或疑問之處歡迎洽詢教發中心06-2133111分機7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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