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I教師專業社群
一、申請對象:本校專、兼任教師。每個教師專業社群成員至少4位以上,由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,負責社群活動之規劃、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。每位教師可參加一個以上之教師社群。
二、申請表:請參附件一。
三、申請時間: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前。
四、執行期程:113年9月至113年12月。
四、申請流程:(擇一即可)
(一)電子檔:填妥申請表並電子簽名後,將電子檔寄至教發中心信箱:ctldstu@pubmail.nutn.edu.tw
(二)紙本:填妥申請表並簽名後逕送教發中心
五、補助內容:
(一)申請審核通過之社群,每社群覈實補助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、印刷費、膳食費等,最高以1萬元為上限。
(二)參與社群成果發表會之社群可獲1萬元獎勵金;若每社群成員全體出席成果發表會者,該社群可獲頒5仟元獎勵金。
(三)鼓勵積極參與社群:參加社群期間同時有新開及續開英語授課者、或社群後於次學期新開全英語課程者,且該門課期末教學評量達4.0分(含)以上者,每門課頒給獎勵如下表。
學制 |
新開課程/每門 |
續開課程/每門 |
大學部 (含通識課) |
獎勵金1萬5000元 |
獎勵金5000元 |
碩士班 |
獎勵金5000元 |
- |
博士班 |
獎勵金5000元 |
- |
1.每人最多以獎勵2門課為限。
2.全英語課程開設須符合本校「獎勵教師以全英語授課辦法」之規定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獲經費補助社群至少研討5次,並作成成果紀錄。研討以可採面對面為主、採視訊為輔,惟視訊之次數不可過半。
(二)需於規定期間繳交「教師專業社群成果報告」。成果報告需包括研討主題、時間、地點、出席者簽到表、照片、研討內容及相關成果等,並配合成果發表會中進行口頭發表。
(三)經費使用及報支須符合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、「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及「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」之規定辦理,並於規定期限檢送原始憑證辦理經費報支。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補助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規定辦理。
七、如有未盡或疑問之處歡迎洽詢教發中心06-2133111分機7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