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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與學習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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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英語精進共學團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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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對象:英語能力檢定未達CEFR C1之專任教師及教學助理。每個教師英語精進共學團體專任教師至少2位以上,由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;教學助理英語精進共學團體成員須為當學期教學助理。

二、申請表:請參附件一。

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召集人提出申請計畫後,隨到隨審

四、執行期程:執行自社群審核通過日起至參加下次英語能力檢定止,至遲應於113年7月1日前執行完畢。

五、申請流程:(擇一即可)

    (一)電子檔:填妥申請表並電子簽名後,將電子檔寄至教發中心信箱:ctldstu@pubmail.nutn.edu.tw

    (二)紙本:填妥申請表並簽名後逕送教發中心

六、補助內容:

    (一)審核通過者每組獎勵金1萬元。

    (二)補助外語師資鐘點費、印刷費、膳食費等最高2萬元整,檢據核銷。

七、注意事項:

    (一)需於規定期間繳交「EMI教師英語精進共學團體成果報告」。成果報告需包括研討主題、時間、地點、出席者簽到表、照片、研討內容及相關成果等。

    (二)經費使用及報支須符合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、「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」之規定辦理,並於規定期限檢送原始憑證辦理經費報支。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補助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規定辦理。

八、如有未盡或疑問之處歡迎洽詢教發中心06-2133111分機7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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