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主合作學習團體
(一)申請說明文件(請詳閱)
- 國立臺南大學學生自主合作學習團體補助要點(新112.1.4)
- 112-1申請、執行、EP操作說明(★必讀PPT!)
- 經費核銷說明 (★採購與經費核銷前必讀PPT!) ★核銷excel檔 (★核銷用,請下載!)
- 自主合作學習團體申請書
- 立即申請: 電子歷程平台(EP平台)
★經本中心核定補助小組,請依核定補助額度採購,並依各學期規定時間,攜帶核銷檔案、發票/收據至教發中心請購核銷。
(二)申請通過後所需文件(下載)
(三)執行流程說明(請依當學期公告為準)
- 每學期開學第1週~第4週開放申請:在校生5人以上可成團提出申請。(e化申請)
→下載申請書,填寫小組成員資料,請所有小組成員於個資聲明書親筆簽名後,將申請書資料掃描成電子檔案。
→由各組召集人至EP平台/合作學習團體專區/我要申請,登錄小組成員基本資料及上傳小組計畫書(含申請書、個資聲明書、附件計畫書及經費需求表),待本中心審查。
- 第5週:公告核定小組名單。公告後1週內:
(1)請召集人上傳修正版計畫書。(有通知須修改者)
(2)各組成員至EP平台/合作學習專區/我的活動紀錄,撰寫小組學習心得;並至EP平台/校內連結專區/填寫 自學團體問卷(期初)。
- 執行期程:以第6週至16週為原則。核定之小組每學期應執行7次以上的學習活動。
※經濟不利學生(當學期符合高教公共性助學金補助資格者),請先至【學務線上管理系統】提出高教公共性助學金申請(首次申請者,請先申請開案)!
- 第9週(自墊款核銷):執行期中檢核與"經費核銷"
(1)召集人至EP平台/合作學習團體專區/我的活動紀錄,至少上傳4次活動紀錄表。(無故未達標準之小組,不予核銷)
(2)召集人將自墊款收據、核銷excel檔,送交本中心核銷。
- 第14週以前:
(1)召集人至EP平台/合作學習專區/我的活動紀錄,上傳7次活動紀錄表(含照片)、學習成果海報(A3大小.jpg圖檔)、小組成果影片(3分鐘以內.mp4格式)。
(2)各組成員至EP平台/合作學習專區/我的活動紀錄,撰寫小組學習心得;至EP平台/校內連結專區/填寫 自學團體問卷(期末)。
(3)召集人將自墊款收據、核銷excel檔送交本中心核銷。參加口頭報告競賽小組,請於成果發表會前,上傳報告用簡報或影片。
※經濟不利學生,請至EP平台/文章徵稿專區/投稿「自學成長方案-自學團體」(高教公共性),投稿學習心得(至少1,000字)。
- 第15週:召集人至EP平台,上傳小組學習歷程檔案。
- 第15週:各組參加【網路海報競賽】、【網路影片競賽】。
- 第16週:各組成員參加【期末成果發表會】。(請預留時間出席與會)
※經濟不利學生於成果發表會後,如有發表或獲獎,請盡速至【學務線上管理系統】/高教公共性助學金申請功能,修正上傳佐證資料!
(四)成果獎勵
- 成果海報競賽:票數前3名之小組各頒獎金1,000元。 ※海報內容應包含組別名稱、成立緣起及目標、進行方式、成果/成效、學習心得總結、檢討與未來展望。範例
- 成果影片競賽:票數前 3 名之小組各頒獎金 1,000 元。
- 成果發表會:採口頭報告競賽/現場作品展示/現場海報展示等活動形式辦理。各組自由報名,無報名者則由本中心抽籤決定發表小組。
(1)特優一名:獎金5,000元,組員每人獎狀乙紙。
(2)優等二名:獎金4,000元,組員每人獎狀乙紙。
(3)佳作三名:獎金3,000元,組員每人獎狀乙紙。